君鴻國際酒店遭解僱近百餘位勞工,於今(9)日上午,到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向市府陳情要求協助,他們訴求君鴻酒店應盡快給付所積欠資遣費及預告工資,由勞工局主任秘書皮忠謀接受陳情書,他重申會依法維護君鴻員工權益。
君鴻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於7月5日無預警歇業並資遣員工,但至今仍積欠員工資遣費及預告工資,對此,遭解僱勞工近百餘人,乃到鳳山行政中心向市府陳情要求協助,訴求君鴻酒店應盡快給付所積欠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勞工局主任秘書皮忠謀接受陳情書後表示,君鴻酒店無預警歇業資遣員工,依法負有給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之義務,勞工局除了數次派員入場訪視,提供勞工相關法令諮詢與就業服務,也將持續督促君鴻酒店善盡雇主責任。
勞工局局長王秋冬表示,君鴻酒店因歇業解散而資遣勞工,依勞基法相關規定,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資遣費或成就退休條件員工之退休金,縱然君鴻酒店將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聲請法院列入拍賣金額分配之範圍,但此依然為君鴻酒店依法應負有於期限給付之義務,此乃君鴻酒店無可迴避之責任,勞工局在此呼籲君鴻酒店應依法確實負起責任,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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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主任秘書皮忠謀接受陳情書後表示,君鴻酒店無預警歇業資遣員工,依法負有給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之義務,勞工局除了數次派員入場訪視,提供勞工相關法令諮詢與就業服務,也將持續督促君鴻酒店善盡雇主責任。
勞工局局長王秋冬表示,君鴻酒店因歇業解散而資遣勞工,依勞基法相關規定,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資遣費或成就退休條件員工之退休金,縱然君鴻酒店將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聲請法院列入拍賣金額分配之範圍,但此依然為君鴻酒店依法應負有於期限給付之義務,此乃君鴻酒店無可迴避之責任,勞工局在此呼籲君鴻酒店應依法確實負起責任,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