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歲的少女去年到男網友家會面,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男網友色心大發,對少女毛手毛腳,少女堅決表明不要、並推開網友,但男網友慾火一觸即發,撲上少女壓制雙腿,用嘴強行掀開少女上衣,吸吮少女乳頭,進而性侵得逞。女方家屬對網友提出控告,少女父親堅不和解,台中地院判處男網友3年2月徒刑。
法官判決書指出,董姓男子與少女在去年10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董男就邀她外出見面,見面後董男騎機車就把少女載到他家。兩人在董男房間內,起初是各自玩手機,但董男顯然另有目的,以借用手機為由,拿過少女的手機就放一旁,然後順勢靠近她身體,隔著外衣開始撫摸胸部,少女表示拒絕並推開,結果不敵男生腕力,被強壓在床,用雙腳猛踢,董男遂以雙腳疊壓,用嘴巴咬住衣角將少女上衣掀起,以嘴巴吸乳頭,再強行脫掉褲子性侵得逞。
少女供稱「有用手把他推開,有叫他不要摸,他就整個人壓到床上去,用身體壓住自己,把他手揮開叫他不要摸,他也用腳壓著我的腳,不讓我反抗」。董男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少女父親:「我們不願意與被告談和解。她晚上睡覺還會嚇醒、哭」,有遭受性侵後之創傷症候群。台中地院法官審酌被告無前科,專科畢業、家中經濟清寒,判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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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供稱「有用手把他推開,有叫他不要摸,他就整個人壓到床上去,用身體壓住自己,把他手揮開叫他不要摸,他也用腳壓著我的腳,不讓我反抗」。董男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少女父親:「我們不願意與被告談和解。她晚上睡覺還會嚇醒、哭」,有遭受性侵後之創傷症候群。台中地院法官審酌被告無前科,專科畢業、家中經濟清寒,判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