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管制少將官階以上退將赴陸不得參與中國大陸相關政治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違者最重可剝奪月退俸、領一次退者最高處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
這次推動修法起源自2016年11月,前陸軍司令吳斯懷等32名退將赴中國大陸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在台下聆聽中共總書記、軍委主席習近平演說,並在唱中國「國歌」時站立致敬,當時引發國內輿論強烈批評。
對此,吳斯懷表示,修法通過後,他會遵守法律,但他也質疑立法的動機,代表民進黨不信任國軍,違反憲法不可以針對特定族群立法限制言論、行動自由的立法概念。
時代力量黨主席邱顯智3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這些退將服役時接觸國防機密,當然支持民進黨修法,管制他們前往中國。
陸委會副主邱垂正稍早曾表示,兩岸條例修法是禁止赴中國大陸從事妨礙國家尊嚴行為,而非針對退將赴陸,他表示,初步估計受到影響的退役將領約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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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吳斯懷表示,修法通過後,他會遵守法律,但他也質疑立法的動機,代表民進黨不信任國軍,違反憲法不可以針對特定族群立法限制言論、行動自由的立法概念。
時代力量黨主席邱顯智3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這些退將服役時接觸國防機密,當然支持民進黨修法,管制他們前往中國。
陸委會副主邱垂正稍早曾表示,兩岸條例修法是禁止赴中國大陸從事妨礙國家尊嚴行為,而非針對退將赴陸,他表示,初步估計受到影響的退役將領約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