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涉冒充他人名義,7次向知名飯店訂房取得優惠房價,一審遭判刑共2年10月。二審今天開庭,黃琪泣訴,他很愛周姓男密友,當時花錢為使對方開心,請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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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7月31日宣判;黃琪因另案涉詐騙車商招待免費駕乘旗艦車,審案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黃琪多次無故未到庭,日前發出拘票,法警今天在高院等待黃琪開庭結束,帶他前往北院報到,北院將召開訊問庭。

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過去涉詐欺案出庭跑給媒體追的黃琪,今天仍坐輪椅由律師推著進出法庭,離開高院時,正逢中午,戶外高溫,黃琪仍披著毛毯,將全身蓋住,聽到媒體提問,並無回應。

黃琪被控民國105年7月及8月間涉嫌假冒國泰蔡鎮宇獨生女蔡佳玲名義,向2家知名飯店訂房騙取住房與用餐優惠;檢警事後拘提黃琪到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等罪將黃琪起訴。

一審法院依詐欺等罪判他1年10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另有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新台幣36萬元。

全案經上訴,由二審法院審理,今天開庭,黃琪在庭上哭泣表示,他那時很愛周姓男密友,只要對方開心,在周男身上花了很多錢,只為讓對方有面子,請求法官發還扣案的手機,裡頭有很多他和周男的照片。

黃琪說,對犯罪事實沒有意見,但不認罪;他的律師則說,這7個犯罪事實,一審判刑太重,違反比例原則,已和寒舍公司達成和解,至於使京華酒店受損新台幣230元部分,近日將努力協調和解,請求對方寬恕,盼在判決日前完成和解。(編輯:李錫璋)10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