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大陸重慶市渝中區法院一起案件引起廣泛關注。一名母親因為過去法律案件的親子鑑定出錯,「養錯」兒子長達 23 年,忿而向該法院提告求償。根據《中國青年報》報導,原告朱曉娟,曾在 1992 年時發生親生兒子被家中保姆偷偷抱走,被告方則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 1995 年曾通過 DNA 鑑定為這位母親「找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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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河南省高院原本應算朱曉娟的「恩人」,然而讓雙方對簿公堂,背後起於令人跌破眼鏡的事實。原來,河南省高院為朱曉娟「找回」的孩子並非她的親生骨肉,而是另一名失蹤兒童。

▲河南省高院「找回」的孩子並非她的親生骨肉,而是另一名失蹤兒童。(示意圖/ 取自 Unsplash ) ▲河南省高院「找回」的孩子並非她的親生骨肉,而是另一名失蹤兒童。(示意圖/ 取自 Unsplash )

直到 2018 年,重慶警方在四川南充意外發現朱曉娟被偷走的兒子才終於真相大白。朱曉娟與至親分離 26 年,誤將他人當做親生兒子養大,忿而對河南省高院提起訴訟,並提出人民幣 295 萬元(約新台幣 1335 萬元)的賠償要求。

這起民事案件尚在法庭調解階段,最終結果尚未定論。河南省高院當時確實出具有極強法律效力,但卻完全與事實背離的 DNA 鑒定報告,讓朱曉娟誤將他人當做自己的兒子,河南省高院註定要承擔責任。

但是,情理與法理間有著一些差異,與 DNA 鑑定有關的司法案件中並不常見,難以明確找到承擔責人及賠償金額的參考值。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這起案件的判決都很可能成為往後相似案件的「準則」。

▲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這起案件的判決都很可能成為往後相似案件的「準則」。(示意圖/ 取自 Unsplash )

▲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這起案件的判決都很可能成為往後相似案件的「準則」。(示意圖/ 取自 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