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員警疑涉嫌索賄放人案,高市鳳山警分局今(29)日表示,所謂索賄金額,經查是案件當事人賠償員警制服被其拉破及手腳擦傷醫藥費的損失,是賠償金,並非索賄。放人一案,警方已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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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5月27日因安全帽未配戴完整遭警方取締。(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05.29)
▲黃男5月27日因安全帽未配戴完整遭警方取締。(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05.29)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今(29) 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以「高市警索賄放人,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為題召開記者會表示,黃男5月27日因安全帽未配戴完整遭警方取締,後因口角遭員警逮捕至鳳山五甲派出所,在派出所內上銬留置期間,有警員拿出紅包袋要求黃男支付現金,並寫下道歉書才能離開,最終黃男以新台幣6000元換取自由之身。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今(29) 日上午以「高市警索賄放人,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為題召開記者會,他要求,警方應立刻公布影帶,嚴查嚴懲,整肅警紀。(圖/市議員林智鴻辦公室提供)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今(29) 日上午以「高市警索賄放人,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為題召開記者會,他要求,警方應立刻公布影帶,嚴查嚴懲,整肅警紀。(圖/市議員林智鴻辦公室提供)

林智鴻指出,為確保證據,幾經要求提供所內監視器及密錄器等完整影像,警方皆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他強烈要求,警方應立刻公布影帶,嚴查嚴懲,整肅警紀。

鳳山警分局表示,在盤查過程中,黃男情緒激動,並有拉扯其中一名張姓員警安全帽帶的舉動;兩名員警認為黃男有涉嫌妨礙公務之嫌,共同壓制黃男、上銬後,帶回五甲派出所。

鳳山警分局也指出,被拉扯安全帽帶的張姓員警返回派出所後,再次檢視蒐證影像,認為黃男未達妨礙公務程度,偵辦要件恐有不足。

警方指出,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情緒平復,並向員警致歉;黃男另簽立道歉書,並主動拿出新台幣6000元賠償員警制服被其拉破及造成員警手腳擦傷之財物、醫藥費等損失。張姓員警接受道歉及賠償後,讓黃男離去。

▲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情緒平復,並向員警致歉;黃男另簽立道歉書。(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05.29)
▲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情緒平復,並向員警致歉;黃男另簽立道歉書。(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05.29)

鳳山警分局表示,兩名員警是否涉嫌縱放人犯情事,經警分局調查後已將全案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對於風紀案件,秉持勿枉勿縱,如有違法犯紀,依法嚴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