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邁入倒數階段,依照大法官748字號釋憲結果,今年5月24日同志即可依法登記結婚。台灣愛滋病學會邀請男同志新人阿拓接受採訪、分享人生經歷,阿拓表示,當年15歲向家裡出櫃,曾被迫祭改、喝符水、就醫,母子數年來大小吵不斷,但透過多年來的溝通,透過一通電話邀請,母親願意出席月中的結婚典禮,若是人生若從來,他終不後悔生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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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以受訪者第一人稱視角撰寫:

我小三的時候第一次覺得台上的男老師很帥,他教數學,看到他心情就覺得特別好,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小學六年級,對一位男同學也有特別的感覺,想親他或抱他,但那時我還不知道原來這就叫做喜歡。

出櫃那年我15歲,男朋友是19歲社會人士,他帶我去逛街、看電影、買衣服,我付出的則是時間,很有戀愛的感覺。兩三個月以來都是同一個男生,久而久之,我媽看出了端倪,我直接出櫃,我媽假裝鎮定,只說好好讀書不要搞什麼同性戀。

我成熟的過程非常慢,不太懂得在乎別人感受。我喜歡男生所以我交男朋友,我覺得這是對的事,完全沒有去思考媽媽怎麼想。有一次男朋友送我的衣服消失了,原來是我媽拿去祭改,有一天晚上她在我面前燒了一張符,剩下一小片,她說我生病了,配著水喝下去才會好。

我媽也曾帶我去看心理醫生,我說不要去了之後看的是妳不是我,她生氣了,好啦,攏麥共、攏麥去。我能理解,她心裡很明白同性戀不是病,只是她的價值觀告訴她這沒辦法接受。

媽曾和爸合開工廠,後來離了婚、單親還要養我們三個小孩,我小時候她都很忙。國中被分到前段班,媽告訴我,好好讀書以後才能考上好高中、好大學,之後出來有不錯的工作,以後才不會像我這麼辛苦。

我的路她先幫我想好了,去讀台成清交然後結婚生子。我高中一年級就自己搬出去住、自己打工賺錢,那時我知道我沒辦法改變媽媽。

以前吵架的時候,我試著跟她說喜歡男生女生就像喜歡不同類型的音樂,有些人喜歡Death Metal啊,你只能說這種人很少但不能說他是怪胎吧,他們跟喜歡聽pop的人一樣沒有差別。

那時候的我媽,網路上你看到的荒謬言論她都說得出口,我聽了也不難過,因為這世界上的惡意本來就很多,同志遇過的言語霸凌我大概都遇過,高二那年我跟男朋友拍大頭貼,放在抽屜被同學翻出來、還被釘在佈告欄上。

我進教室後默默把照片拿下來,在老師面前把桌子掀了,你們愛翻是不是,我自己可以全部翻出來總可以。說真的,我那時候很想告那幾個同學妨礙秘密。從交第一任男友到現在,已經可以很自然地去承受這樣的攻擊,可能是我身上有某種抗體,但我知道不是每個人都跟我一樣。

我跟未婚夫是在臉書上認識,那時候他還在當兵。我問他,我沒特別帥身材沒特別好,你當兵又看過不少帥哥到底喜歡我哪點,他說,就是喜歡啊。後來我們當過一陣子朋友,他出現在我家的次數越來越頻繁,他很有長輩緣,自己便跟我媽聊了起來。我那時候覺得,也許要我媽完全接受同志有難度,讓她知道我無法被改變可能比較容易。

我跟我媽還是吵架了,她問我,為什麼我十幾年來可以交十一個男朋友,覺得我私生活很亂、可能得不治之症,如果說白一點,大概是你這死同性戀會得愛滋死掉,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受傷。

我告訴我媽,無法接受同志已經無所謂,我只想妳接受自己的兒子。我覺得我們都不夠幸運,彼此生下來都沒辦法擁有很順遂的人生,我沒辦法、妳也沒辦法,這是我們不夠幸運的問題。

如果今天我不是同志、我媽媽不是妳,也許我們的人生都可以不一樣,但若人生可以重選,我還是會選妳當我媽媽,我不會覺得當妳兒子很可憐。

阿拓(左)15歲出櫃,和媽媽大小吵不斷,今年五月底媽媽則將成為婚禮座上賓。(圖/台灣愛滋病學會提供) 阿拓(左)15歲出櫃,和媽媽大小吵不斷,今年五月底媽媽則將成為婚禮座上賓。(圖/台灣愛滋病學會提供)

月底,我要跟男朋友去登記了,預計月中先辦一場婚禮,之前在想要怎麼跟媽媽開口我要結婚了,我在電話另一頭跟媽把大法官釋憲的內容說一遍,所以我要跟宣佑去登記了,登記之前我們想辦婚禮,妳想不想來啊?我媽說,要我去我就去,看你有沒有想讓我去啊。

我說,我當然是希望妳來。

婚宴那天,我媽媽跟朋友都會出席。但我小學三年級之後就沒再看過我爸,人全身的細胞七到九年會代謝一次,最慢也只有十五年,他對我來說已經是全新的陌生人了,我一直處在很理性的狀態,這麼久沒見面,我要結婚了但不會想跟他分享,有媽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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