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指控,日前桃園市勞動局調解委員會入廠調查長榮航空日支費結構,調查報告有失公允、立場偏頗,對此長榮航空今( 3 )日回應,原先調查是屬於差旅性質的日支費結構差異,但工會反而質疑屬於薪資的「飛行加給」,其動機及用意實令人不解。
長榮航空表示,日前桃園市勞動局調解委員會入廠調查長榮航空日支費結構,當天除了主任調解委員及勞方調解委員外,另有 2 位政府指派的會計師,以及桃園市公服員職業工會指派的 1 名理事及 1 名會員代表出席,長榮航空強調現場並無資方調解委員在場;調查報告出爐後,桃空職工刻意模糊原先調查屬於差旅性質的日支費結構的差異,反而質疑屬於薪資的「飛行加給」。
長榮航空指出,由於入廠調查與第三次調解時間僅相差一日,因此在 4 月 17 日第三次調解時,調解委員亦建議於入廠調查報告出爐後,再進行第四次調解,但工會卻認為沒有必要而調解不成立,但桃空職工在今日反而質疑調解委員在程序上的瑕疵,其動機及用意實令人不解。
長榮航空強調,日支費補貼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此費用不是薪資,因此並不用課稅,公司現行每小時新台幣 90 元之日支費,除飯店早餐已由公司支付餐費外,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 NT$1,600~2,000 ,每月平均支領超過 NT$20,000 ,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
長榮航空表示,台灣各行各業的薪資福利待遇結構及計算方式迥異,同性質行業也可能因勞資聘僱條件不同而有差異,然而工會以偏概全,刻意用單一項目做比較,不願意接受國內兩大航空公司空服員年收入幾乎沒有差距的事實,並以不實指控混淆大眾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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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指出,由於入廠調查與第三次調解時間僅相差一日,因此在 4 月 17 日第三次調解時,調解委員亦建議於入廠調查報告出爐後,再進行第四次調解,但工會卻認為沒有必要而調解不成立,但桃空職工在今日反而質疑調解委員在程序上的瑕疵,其動機及用意實令人不解。
長榮航空強調,日支費補貼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此費用不是薪資,因此並不用課稅,公司現行每小時新台幣 90 元之日支費,除飯店早餐已由公司支付餐費外,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 NT$1,600~2,000 ,每月平均支領超過 NT$20,000 ,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
長榮航空表示,台灣各行各業的薪資福利待遇結構及計算方式迥異,同性質行業也可能因勞資聘僱條件不同而有差異,然而工會以偏概全,刻意用單一項目做比較,不願意接受國內兩大航空公司空服員年收入幾乎沒有差距的事實,並以不實指控混淆大眾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