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懸缺多時,教育部於今(24)日召開台大校長遴選進度記者會,教育部長葉俊榮表示,因對遴選委員會的作為不再期待,故「勉強」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為台大歷時五百多日無校長的窘境畫下句點。但對於過程中涉及的爭議,要求台大三個月內向教育提出報告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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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今日稍早召開臨時記者會,再度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案最大爭議點都是「程序瑕疵」問題,無關同意或不同意,外界屢屢將台大校長遴選案解讀為「卡管」,葉俊榮也表示深感遺憾。

葉俊榮提到,程序缺失應由校方去承擔而非教育部管理,過去遴委會要求教育部應聘任管中閔,教育部則認為程序問題學校應做出完備處理,但從頭到尾都沒有否定管中閔當選人資格。葉俊榮表示,自從七月上任後便不斷闡述,程序瑕疵要由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勇敢開會承擔,經過瑕疵補正、議題補正處理,聘任校長才具有正當性,未來的台大校長才不會繼續承擔瑕疵指控。

一月底台大遴選委員會曾提出一份書面報告,表示遴選爭議是否影響候選人資格,只提出「尚難回應」和做出部分回應但未召開會議,只以聲明稿呈現,隨即便對外發布記者會要求盡快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葉俊榮表示,肯定遴選委員會對外說明,但也指出遴選委員會未做到瑕疵補正。

教育部不棄守溝通,不斷呼籲,甚至由政務次長姚立德主動提案開會並交由遴選委員會,卻得到「不方便開會」的回覆。葉俊榮表示,「我們的提案不被理會,對開會處理瑕疵已經不再期待了、不再期待了。」

葉俊榮更指出「遴選委員會還存在,但沒有發揮功能。」狀況是台大校長若一直處於代理狀態,對台大的傷害就在加深一點,故教育部決議「勉強」任免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管中閔何時上任,則全權交由台大校方決定。

但葉俊榮也提到,遴選過程中包括兼職與制度缺陷等問題,多數都不合乎規定,既然遇有如此重大瑕疵台大校方該如何承擔?教育部要求三個月內,台大必提出檢討報告。此外,因為不服教育部駁回聘任管中閔,台大校方與管中閔都相繼提出了行政訴訟,葉俊榮表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但仍要求未補正的行政程序與瑕疵,台大要於未來詳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