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9月間接獲金寧鄉楊姓候選人之賄選情資,檢察官張漢森立案偵辦並指揮福建省調查處積極調查蒐證後,15日認時機成熟,搜索該名鄉民代表候選人及選民住處,查扣現金5萬餘元、候選人名片並約談、拘提該名鄉民代表候選人及選民等4人到案。而檢察官因認為楊姓候選人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這名楊姓鄉代候選人是以議員一票5千及代表一票3千的現金套票方式來進行賄選行為。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表示,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楊姓候選人涉嫌以現金套票8千元向蔡姓選民及其有投票權之家屬買票並交付賄賂1萬6千元,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而蔡姓選民等則因涉嫌收受楊姓候選人交付之賄賂,涉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罪嫌,但因己坦承不諱且主動繳回賄款共計1萬6千元後,分別諭知交保及請回。
吳錦龍指出,地檢署研判一組套票要8千,估計金額龐大,將追查其資金來源,而全案也會向上追查是否有其他更高層級的賄選狀況。另吳錦龍透露,檢方偵查的賄選案目前已有2案共3人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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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蔡姓選民等則因涉嫌收受楊姓候選人交付之賄賂,涉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罪嫌,但因己坦承不諱且主動繳回賄款共計1萬6千元後,分別諭知交保及請回。
吳錦龍指出,地檢署研判一組套票要8千,估計金額龐大,將追查其資金來源,而全案也會向上追查是否有其他更高層級的賄選狀況。另吳錦龍透露,檢方偵查的賄選案目前已有2案共3人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