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5日電)嘉義市議會議長蕭淑麗指控內政部透過行政解釋變相助選。內政部今天說,地方議會臨時會依法即因特定事項而召開,內政部依法解釋,未針對特定對象,遺憾蕭淑麗刻意政治解讀。
聯合報報導,蕭淑麗表示,上個月嘉義市府逕代市議會向內政部請求函釋,內政部為協助尋求連任的嘉義市長涂醒哲,配合量身定作違憲函釋「臨時會之召開以討論特定事項為限」。涂醒哲日前已向內政部請假。
內政部傍晚透過新聞稿澄清指出,地方議會臨時會依法本就是因特定事項而召開,內政部歷來解釋均明確表明應以討論特定事項為限,不應如同定期大會而安排質詢,且司法院解釋並沒有否定此一精神,希望相關討論回歸法令,不要做選舉操作。
內政部指出,地方立法機關的會議分為定期會及臨時會,臨時會是為了處理緊急性、重要性的事件而召開,應以討論特定事項為限。為防止議會擅自擴權並明確規範行政、立法互動關係,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4項已限制臨時會召開的次數與日數,並於第48條第2項明定議員的質詢限於定期會,故縣(市)議會不得於臨時會比照定期會安排固定時段的詢答。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35號是就立法院不得於臨時會中審議「不信任案」部分作成違憲宣告,並未否定臨時會是以處理召集臨時會的特定事項為目的,嘉義市議會對司法院的解釋理解錯誤。
內政部強調針對地方政府或議會法令適用問題,歷來都是依法作出解釋,對於蕭淑麗為了選舉刻意進行政治解讀,深感遺憾。(編輯:林興盟)1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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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傍晚透過新聞稿澄清指出,地方議會臨時會依法本就是因特定事項而召開,內政部歷來解釋均明確表明應以討論特定事項為限,不應如同定期大會而安排質詢,且司法院解釋並沒有否定此一精神,希望相關討論回歸法令,不要做選舉操作。
內政部指出,地方立法機關的會議分為定期會及臨時會,臨時會是為了處理緊急性、重要性的事件而召開,應以討論特定事項為限。為防止議會擅自擴權並明確規範行政、立法互動關係,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4項已限制臨時會召開的次數與日數,並於第48條第2項明定議員的質詢限於定期會,故縣(市)議會不得於臨時會比照定期會安排固定時段的詢答。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35號是就立法院不得於臨時會中審議「不信任案」部分作成違憲宣告,並未否定臨時會是以處理召集臨時會的特定事項為目的,嘉義市議會對司法院的解釋理解錯誤。
內政部強調針對地方政府或議會法令適用問題,歷來都是依法作出解釋,對於蕭淑麗為了選舉刻意進行政治解讀,深感遺憾。(編輯:林興盟)1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