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催生公務員職等公平化 考試院核定調整

中央社 政治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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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4日電)公務員職等一國兩制,苗栗縣政府為解決地方縣市政府副局(處)長及科長職務列等不如直轄市問題,向中央提報建議案,獲考試院核定調整,將有助地方政府留住優秀人才,激勵公務員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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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當科長,在地方縣市和『六都』的待遇大不同」。苗栗縣長徐耀昌今天指出,縣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副局(處)長及科長級主管是文官體系的兩個關鍵職位,長期以來地方縣市政府副局(處)長及科長等關鍵職務列等,卻較直轄市政府低1至2個職等,非但不合理,更嚴重打擊士氣,造成地方政府人才外流。

徐耀昌表示,上任以來,多次指示縣府人事處,向中央具體建議調整,包括縣市政府副局(處)長職務調高為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目前薦任第9職等),以及科長職務調高為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目前薦任第8職等)。

苗栗縣府的相關建議案,透過立委徐志榮、陳超明及考試委員蔡良文協助發聲支持,並在今年1月行政院長賴清德到苗栗縣主持前瞻基礎建設及長照業務座談會的機會當面提報,獲賴清德重視,應允解決。縣府今天發布訊息指出,在中央確認財政無虞下,行政院完成職務列等(等階)調整,經考試院核定自107年7月16日生效。

徐耀昌感謝中央重視地方心聲,使公務員職等「公平化」,估計苗栗縣府及所屬一級機關有153人調高職務列等,他認為將有助於地方政府留住優良人才,激勵公務人員士氣。(編輯:李錫璋)1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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