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林姓男子進口越南茶混以台灣低海拔茶葉,再添加阿里山、梨山與大禹嶺區茶葉混和製成高檔禮盒,透過電視購物台販賣,調查局接獲檢舉查獲,檢方今天依妨害農工商罪嫌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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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54歲林姓男子經營台中一家茶葉公司,自民國102年起先向南投縣多家茶廠,以每台斤新台幣90至150元不等價格購入台灣低海拔茶葉,另向蘇姓茶葉商以每台斤50至300元不等價格購入越南產地茶葉。

林男再訂購外包裝印有阿里山茶、梨山茶、大禹嶺茶的真空袋,先將採購的台灣低海拔茶葉與越南茶葉以7到8成的比例混和,再添加阿里山、梨山、大禹嶺等地的高山茶約2至3成,或是直接將越南茶葉直接填充至真空袋內。

林男並自104年6月至106年2月間,製作成阿里山茶葉各式高檔禮盒,以每組標價757元、890元及1800元,提供給電視購物台販賣,期間共販賣940組、獲利99萬4865元。

法務部調查局彰化調查站接獲檢舉,106年1月18日前往林男位於台中市烏日區的工廠查緝,當場查獲各式阿里山茶、高山茶超過3000包,辦案人員將包裝印有阿里山茶、梨山茶、大禹嶺茶的茶葉送交農委會茶葉改良場檢驗後,判別結果分別為境外或內含境外茶。

林男到案時否認混用境外茶葉,他辯稱是購買低價茶葉與阿里山茶葉混和後,用阿里山的名義對外販售,但販賣的都是台灣茶葉,不承認有標示不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茶葉檢驗報告、購物台訂購明細、通路交易明細等證物,將林男依妨害農工商罪嫌起訴。(編輯:方沛清)107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