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告別人性侵,卻發現他早已在監獄裡?一名女子接受謝姓友人邀約,與另一名綽號「浩呆」的男子一同開趴,卻在食用不明藥物後昏睡。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浩呆」身旁,認為自己被謝男設計,氣得提告。但北檢調查發現,謝男在事發當天就被通緝逮捕,根本不可能見到其他人,認為指控與事實不符,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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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女子宣稱去( 2017 )年 9 月,謝男邀約她和「浩呆」開趴狂歡,期間謝男拿給她一包白色粉末,說是「新東西」且對身體無害,女子試過後卻昏睡到隔天,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浩呆」旁,謝男原先還想送女子回家,但女子稱身體不舒服自行搭計程車返家,回家後認為自己遭到謝男與「浩呆」性侵,憤而提告。

謝男到案說明時辯稱,當天確實有找女子和「浩呆」開趴,但沒有提供白色粉末或不明藥物給女子服用,更重要的是當天晚上他就因為另一起案件被警方逮捕,根本不可能在隔天還和女子交談。

北檢調查後,發現謝男的確當晚就被逮捕,而且直到同年 12 月才出獄,與女子說法明顯有出入,而且女子第一時間沒有驗傷,無法證明是否遭性侵,最後認為事證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