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龍麒、蔡怡杼台北18日電)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今天表示,南山人壽以公司轉型為由,強迫員工退休或調職減薪;金管會籲南山應該保障員工權益,並督促與工會、員工多溝通,與勞動部共同解決問題。
南山回應指出,本次推動的轉型計畫是針對內勤人員,且對不參與轉型計畫的同仁提供優於法令的優離優退方案。
林岱樺上午與數十名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幹部與受害員工共同召開記者會。
林岱樺說,南山人壽收費員早在民國100年已經轉型為保戶關懷服務專員,提供包含收費等多元且優質的保戶售後相關服務,專職的收費員到今年只剩下12人,但這次有134名內勤員工受到波及,其中130人協助收費,只是16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如果接受調職減薪,將使薪資減半,等同實質降薪,如果選擇退休,更要面臨險峻的中高齡就業環境。
她要求南山人壽應撤回本案,並尊重員工意願重新選擇優退、優離或回任原職,在勞資爭議未解決前,金管會也不應核准南山人壽上興櫃,並且應與工會協商後才能定案推出,金管會與勞動部等主管機關,諮詢南山工會或爭議當事人的意見,不應片面聽信資方之辭。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全案沒有經過勞資協議,也沒有跟工會協商過,公司當天告知工會,工會也已經拒絕了。他要求讓員工回到原職,再來展開工會談判。
與會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壽險組副組長陳俐君說,全案處理過程都是督促公司不能影響保戶權益,勞工權益部分,南山人壽是要因應公司轉型,民眾對收費需求減少,推出業務轉型計畫,也要求應該保障員工權益,不論是優退或優離,也督促應符合勞基法相關規範,並督促公司與工會與員工多溝通,共同與勞動部解決這個問題。
陳俐君說,南山人壽提出轉型計畫,有6個月的教育訓練,如果員工不能接受才優退或優離,不是一開始就裁員。
南山人壽表示,關於工會指控收費員轉任新職後,將會使薪資折半,是嚴重違反勞基法第10-1條第二項說法,是誤導事實。
南山人壽提出兩點聲明,首先,目前法令沒有規定,公司要先跟工會協商;其次,工會以外勤人員為主,但南山本次推動的轉型計畫則是針對內勤人員,且南山同時對不參與轉型計畫的員工提供優於勞基法的優退、優離方案。
南山人壽強調,依勞基法第11條第4款,因應業務性質變更,對從事收費工作的人員進行人力調整,為善盡雇主責任,因此盤點適當職缺並安排為期6個月的訓練計畫,以協助該批員工成功轉任其他職務。
南山人壽表示,因應人員轉型後的職務內容,與原任職務有所差異,基於企業經營需要,屆時薪資將視轉任後職務內容及個人職能進行調整,公司已事前與員工進行溝通,轉職後也會取得員工書面同意。同時,另就不願接受轉型專案者,提供優於法令的優退、優離方案供員工選擇,盡力保障員工的權益,並無違反勞基法第10-1條第2項情事。
南山人壽指出,公司對於部分選擇不參與「收費員核心能力轉型計畫」的收費同仁,南山人壽制定優於法令規定的優退或優離方案,其中包含年終獎金。1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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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上午與數十名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幹部與受害員工共同召開記者會。
林岱樺說,南山人壽收費員早在民國100年已經轉型為保戶關懷服務專員,提供包含收費等多元且優質的保戶售後相關服務,專職的收費員到今年只剩下12人,但這次有134名內勤員工受到波及,其中130人協助收費,只是16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如果接受調職減薪,將使薪資減半,等同實質降薪,如果選擇退休,更要面臨險峻的中高齡就業環境。
她要求南山人壽應撤回本案,並尊重員工意願重新選擇優退、優離或回任原職,在勞資爭議未解決前,金管會也不應核准南山人壽上興櫃,並且應與工會協商後才能定案推出,金管會與勞動部等主管機關,諮詢南山工會或爭議當事人的意見,不應片面聽信資方之辭。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全案沒有經過勞資協議,也沒有跟工會協商過,公司當天告知工會,工會也已經拒絕了。他要求讓員工回到原職,再來展開工會談判。
與會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壽險組副組長陳俐君說,全案處理過程都是督促公司不能影響保戶權益,勞工權益部分,南山人壽是要因應公司轉型,民眾對收費需求減少,推出業務轉型計畫,也要求應該保障員工權益,不論是優退或優離,也督促應符合勞基法相關規範,並督促公司與工會與員工多溝通,共同與勞動部解決這個問題。
陳俐君說,南山人壽提出轉型計畫,有6個月的教育訓練,如果員工不能接受才優退或優離,不是一開始就裁員。
南山人壽表示,關於工會指控收費員轉任新職後,將會使薪資折半,是嚴重違反勞基法第10-1條第二項說法,是誤導事實。
南山人壽提出兩點聲明,首先,目前法令沒有規定,公司要先跟工會協商;其次,工會以外勤人員為主,但南山本次推動的轉型計畫則是針對內勤人員,且南山同時對不參與轉型計畫的員工提供優於勞基法的優退、優離方案。
南山人壽強調,依勞基法第11條第4款,因應業務性質變更,對從事收費工作的人員進行人力調整,為善盡雇主責任,因此盤點適當職缺並安排為期6個月的訓練計畫,以協助該批員工成功轉任其他職務。
南山人壽表示,因應人員轉型後的職務內容,與原任職務有所差異,基於企業經營需要,屆時薪資將視轉任後職務內容及個人職能進行調整,公司已事前與員工進行溝通,轉職後也會取得員工書面同意。同時,另就不願接受轉型專案者,提供優於法令的優退、優離方案供員工選擇,盡力保障員工的權益,並無違反勞基法第10-1條第2項情事。
南山人壽指出,公司對於部分選擇不參與「收費員核心能力轉型計畫」的收費同仁,南山人壽制定優於法令規定的優退或優離方案,其中包含年終獎金。10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