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有這麼離譜的事?月前桃園龜山一名貨車司機,在路上目睹一機車騎士不慎自摔,第一時間好心報警並協助將對方送醫,還前往交通隊將行車記錄影片提供給警方,不料事隔多日接到警方電話,指遭對方提告,要前往製作筆錄,大嘆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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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有影片為證據,可見片中機車明顯為「自摔」。(影/翻攝自網路)

龜山警方指出,事件發生於8月30日14時50分在龜山區科技一路,王姓男子(54歲)騎機車自摔,李姓司機(男、28歲)駕駛營小貨車行經當地目睹事故,便主動報警通知救護車,龜山分局交通分隊到場處理,實施酒測值為0,當時王男肋骨、腳骨骨折,但未向警方表示要提告李姓司機。

不過事隔多日,王姓機車騎士自行至桃園地檢署提告李姓司機業務過失傷害罪,龜山交通分隊接獲地檢署通知,想起這件事故,也頗為驚訝,只好通知李姓駕駛製作談話筆錄並告知權益,李姓司機向警方再三表示,當時未發生碰撞,好心救人卻被告,感到十分無奈。

事後友網友將事件過程貼上網,向網友求助,還提供事故錄影畫面。透過畫面清楚看到,機車騎士在離貨車還有一段距離自己摔倒,顯非貨車肇事。

網友聲援一面倒指責機車一方,有人指「這些爛渣腦殘把有心人的愛給磨光了」、「社會冷漠就是這種詐騙人渣害的」,也有不少人主張貨車一方應向對方提告誣告,並指「那些自摔還想誣告人的,希望他們日後不會有再摔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