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之後,出現國會助理的失業潮,引發各界的關切,事實上,民意代表的助理,從中央到地方,除了少數可以更上層樓,或者『生財有道』之外,多數只是領取『微薄薪水』的勞工,權益被漠視,工時長、無加班費是其中一例,勞動主管單位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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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許多人關注到一個疑為變相加班的問題,那就是不少老闆或主管,在員工下班之後,還常以LINE、簡訊方式,交代工作,很多受薪階級認為,應該透過修法規範這種行為,包括讓業者支付加班費等。

這個議題最終不了了之,但有自認相當關切勞工權益的民代,也曾發表看法,表示支持修法規範,很多勞工都讚揚他們的『佛心來著』,問題是,這些民代的員工下班之後,一如往常的,也會接到奪命連環扣交代工作,這些民代也忘了,其實自己應該挺身而出、以身作則才是。

依據勞基法的規定,各級民代的助理從105年元月起,就該享有週休二日的待遇,也要給予特別休假等,但不少民代根本不理不睬,有的從不管員工的休假權益,假日照樣排行程給助理們,要他們跑婚喪喜慶,從早到晚,甚至披星戴月。有的整天『賴』個不停,那些錢領得少少的員工,也被要求做老闆的『分身』,隨傳隨到,使命必達。

有的民代的服務處不設打卡鐘,說穿了就是規避超時工作的加班費支出等問題,那麼員工晚點到可否?想得美,規定時間未到,有的還要被罰錢呢。簡單的說就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有的民代更誇張,他們還沒有離開辦公室,助理都不能下班呢。

台灣錢其實還在『淹腳目』的年代,民代的福利待遇之好,可以為證。政府給每位立法委員每月四十萬左右的『助理費補助金』,給六都議員每月二十四萬元的助理補助款,按理說,助理的薪水應該在水平之上,事實上,議員助理普遍只有兩萬四、五而已,立委地方助理也只是略高一些。

有良心的民代,會給助理三節獎金,起碼會給禮品,有的民代『寧贈朋友、不給家奴』,從來不會給員工額外的好處,最諷刺的是,有的助理奉命送禮物給老闆的椿腳或者至親、摯友,自己卻沒有份,因為有老闆認為,『自己人』幹嘛這麼客套呢。

許多助理經常要在晚間跑行程,比如參加社區大樓的區權會,或者民間社團的例會活動,但少有人可以拿到油料補貼或者超時工作的津貼,即使是內勤的助理,電話接都接不完,還常要受選民的氣,一樣累得半死,也沒聽說待遇有按時調整,究竟那些公費補助款,都跑去那裡了?

原來,有的是助理人數過多,入不敷出,只好犧牲員工的權益,有的是完全無視利益迴避的『道德要求』,把大部份的公費助理費,給了『老婆、小孩、親戚、兄弟』,然後所剩無多了。氣人的是,有些所謂的『助理』,只是佔個缺領錢,輕鬆愉快,甚至不必做事。有的根本只是人頭,錢都被老闆拿走了,有些吝嗇的老闆,即使富可敵國,始終捨不得從自己口袋再掏錢出來,當然無法給『日以繼夜』真正在做事的助理好一點的待遇了。

有人警告不守法的民代小心點,台中有位民代就因為詐領助理費,遭重判十二年餘徒刑,萬一那天有助理看不下去,來箇窩裡反,再後悔就來不及了。

近年來中央單位的勞動部,甚至地方勞工局,都增加不少人力、預算,信誓旦旦的宣示,針對本、外勞的勞動條件、工時、保險、安全、環境、衞生等等方面,全力執行查察糾正的工作,台中市勞工局近日有一個缺,就傳出有四十多人爭取,可見其『熱門』程度。

問題是,從中央到地方的民代,漠視勞基法的大有人在,勞檢單位又在那裡?這般選擇性執法,其年年增加的勞檢人力和經費,恐怕只是徒增百姓的負擔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