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地區主權爭議不斷,菲律賓曾向聯合國,對中國提出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之海洋權利仲裁案。外交部今(27)日發布新聞稿,嚴正駁斥太平島是「島嶼」而非「岩礁」,並重申台灣擁有太平島之主權。
102年元月菲律賓曾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之規定,對中國大陸提出南海仲裁案,並在104年11月24日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扭曲事實、曲解法律,主張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之海洋權利。
對此,外交部表示,外交部已多次發表聲明,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面積0.51平方公里、身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的太平島,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更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島嶼要件。
外交部說,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大陸礁層之完整權利,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外交部指出,去年12月12日內政部長陳威仁率同相關部會官員,登上太平島主持碼頭及燈塔啟用典禮,並當場從島上現有水井取水試飲,證明水質非常良好,而當天食用的午餐,也是來自島上原生或同仁種植的蔬果及豢養的家禽,充分顯示太平島本身的自然條件確實能夠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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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外交部表示,外交部已多次發表聲明,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面積0.51平方公里、身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的太平島,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更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島嶼要件。
外交部說,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大陸礁層之完整權利,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外交部指出,去年12月12日內政部長陳威仁率同相關部會官員,登上太平島主持碼頭及燈塔啟用典禮,並當場從島上現有水井取水試飲,證明水質非常良好,而當天食用的午餐,也是來自島上原生或同仁種植的蔬果及豢養的家禽,充分顯示太平島本身的自然條件確實能夠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