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0日)花蓮刑警大隊與台北警方合作,跨區前往新北市永和區,查獲一民宅陽台私種大麻。屋內賴姓、陳姓嫌犯見到警方,不滿種大麻遭查,還嗆警:「種大麻自己吃有犯法嗎?台灣法律太落伍吧」,但大麻在台為二級毒品,種植、販賣皆違法,2嫌恐將面臨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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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前往新北市永和區民宅,查獲賴姓、陳姓男女同居人於陽台私種大麻,再循線逮到一名鄭姓毒蟲。嫌犯遭逮嗆警,卻不知犯下重刑,變行使緘默並要求律師到場,但遭逮鄭姓毒蟲已坦承向2嫌購買毒品,但2嫌皆否認不配合,警方將向檢方建請聲押。

警方表示,種植、運輸或販售二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刑度最少7年以上;另種植大麻也得承擔至少5年以上徒刑。全案訊後,將依毒品防制條例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