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這段話,明載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也將是蔡英文宣誓就任時對人民之最莊嚴承諾。
注意,這段話中的「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意思是在「總統」之上,還有「國家」。「總統」不等於「國家」,「國家」不等同於「總統」更高於「總統」,所以「國家」才能制裁「總統」。
「國家」是誰?是人民,所以才叫「人民主權」。
宣誓後的「蔡總統」千萬記得,「總統」是「國家」與「人民主權」的「代理人」,當了總統之後,絕對不能和馬英九和陳水扁一樣,有「統治者的幻覺」,誤以為自己是「國家」的「所有人」。
蔡總統,只是一個身分,是國家的授權代理人!
從這一天起,「蔡總統」所言所行,都是在扮演「總統」角色,今天起,直到卸任那一日,請不要還用「蔡英文」的身分在行事,也不要用「蔡英文」邏輯在思考。台灣已經暫時沒有「蔡英文」了,從今以後,大家都必須忘了「蔡英文」!
身為「總統」,國家機器就是該「總而統之」,一切概括承受!
施政有反彈,要嘛講清楚,要嘛懲罰失職官員,反正就是必須承擔錯誤,立刻改正。不能為了維護「蔡英文」形象,凡事都推給「馬英九的爛攤子」或是「前朝舊官僚」!
身為「總統」,就要接受所有官吏的好好壞壞,這點在當今的台灣特別重要。
台灣既然已經付出八年的「扁珍之亂」,又八年的「金馬亂政」當學費,蔡總統新上任,台灣要學到的是,光靠再換一批人仍不夠!找哪些人,哪種定義的團隊,是新政府的事,看幹出什麼績效,再來論斷不遲,不需預作討論與限制。
但從「扁珍之亂」的「不可治理」之害到「金馬亂政」之「閉門造車」之亂當中,新總統新時代,絕對需回到民主和選舉的本質,更重要的是要擺脫馬英九和陳水扁那種「統治者」的幻覺。讓「國家」和「總統」回到正常的相對位置。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年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執政團體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 」,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主人」狂態。遂忘了,總統、行政院長、部長、甚至是科長與科員,都只是「受託之功能代理人」,都該在制度下擁有他的權責。也該受到同樣的尊重。
民主憲政中,總統與政府應只是「受託執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國家機器分官設職,都是制度一環,也都是依法授權的「功能代理人」,都受到法令的制約與保障。
任何一個執政者要是自我沉溺在「統治者幻覺」下,將扭曲「權利」與「權力」從「代理人」變成了「所有人」。這就會有種「家天下」,國家是「家業」,官位、資源,當然可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壞事情都是壞官員害我的」,「功能代理人」成為補獲品,淪為「政治獎賞」或是「卸責道具」也不以為忤了。
身為「蔡總統」,就不該再有「蔡英文的自己人」和「不聽蔡英文命令的舊官僚與前朝遺民」兩種差別。
台灣政治喜愛搞圈圈,不只是馬英九與陳水扁,先前有「連家班」、「宋團隊」與「柯家軍」‧‧‧台灣政壇這些年,特別喜愛搞「誰家軍」、「某團隊」,「自己人」文化當道,這種「幫派政治」已證明了既不能納百川,也無法給人民許諾。
寄望蔡英文以馬英九與陳水扁為鑑,跨出「自己人」與「統治者」思維,一切都以回到體制內為依歸,尊重各種分官設職的設計本旨,建構一個決策更透明,程序更明朗的運作機制,先守各自法理上的分際,讓崩壞已久的國家機器能恢復運轉,離散的體系重新連結。
然後,在民主機制與資訊透明中,該改則改,該修則修,不合用的人依法處置,不該用的人就不要讓他越權;不該出現的人,就不能指揮國家機器。
「蔡總統」要尊重所有成員,需知,上至總統,閣揆、部長‧‧‧下至科員都是同等本質之「代理人」,都需在法定職權中行走,這樣,一個讓人民覺得有希望的新國家機器,也才可能逐漸浴火重生。
千千萬萬要忘了「蔡英文」!
不管「蔡英文」的可以幫忙與諮商的好朋友有多少?就任之後,「蔡總統」一切權力行使,都只有「國家體制」,不要再有體制外的「代理人」或「傳話人」,就算他們的意見,「蔡總統」接受了,也是「蔡總統」自己依法和相關官員去傳達,而且需記得這是「蔡總統」的意見,不是「某某人有這樣的看法」。
馬英九和陳水扁時代,「朋友」滿街跑,好像都可以和馬英九、陳水扁分享國家一樣,希望「蔡總統」就任後,台灣再也沒有「蔡英文的朋友」這詞兒,可以在公門中指三道四。
更不要為了「蔡英文」去刻意討好那些投給她的六八九萬選民,或是還沒投他的數百萬選民,而是要「領導」台灣走出對立夢魘,這是「蔡總統」的責任,而不是為了「蔡英文」競選連任的算計。
所以,一切作為,都不是為了「投蔡英文的689萬」或「不投蔡英文的幾百萬」當衡量基準。「蔡總統」所考慮的只有一個,「蔡總統」該怎樣「領導」台灣脫離對立,和選票無關。
請謹記陳水扁和馬英九從雲端墜落到地獄是如此快速,須知越有「權力」,越需要受到「法規範」,扮好「角色」,而不能再是一個「偶象」或「明星」的「個人」。
蔡總統時代即將到來,寄望台灣有一個「蔡總統」以身作則的「依法行政」的政府,照章行事的「蔡總統」。
至於那個政治新偶像「蔡英文」?就暫時消失四年,或八年吧!
(作者黃創夏,曾任 《新新聞》總編輯,現為《媒體野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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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段話中的「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意思是在「總統」之上,還有「國家」。「總統」不等於「國家」,「國家」不等同於「總統」更高於「總統」,所以「國家」才能制裁「總統」。
「國家」是誰?是人民,所以才叫「人民主權」。
宣誓後的「蔡總統」千萬記得,「總統」是「國家」與「人民主權」的「代理人」,當了總統之後,絕對不能和馬英九和陳水扁一樣,有「統治者的幻覺」,誤以為自己是「國家」的「所有人」。
蔡總統,只是一個身分,是國家的授權代理人!
從這一天起,「蔡總統」所言所行,都是在扮演「總統」角色,今天起,直到卸任那一日,請不要還用「蔡英文」的身分在行事,也不要用「蔡英文」邏輯在思考。台灣已經暫時沒有「蔡英文」了,從今以後,大家都必須忘了「蔡英文」!
身為「總統」,國家機器就是該「總而統之」,一切概括承受!
施政有反彈,要嘛講清楚,要嘛懲罰失職官員,反正就是必須承擔錯誤,立刻改正。不能為了維護「蔡英文」形象,凡事都推給「馬英九的爛攤子」或是「前朝舊官僚」!
身為「總統」,就要接受所有官吏的好好壞壞,這點在當今的台灣特別重要。
台灣既然已經付出八年的「扁珍之亂」,又八年的「金馬亂政」當學費,蔡總統新上任,台灣要學到的是,光靠再換一批人仍不夠!找哪些人,哪種定義的團隊,是新政府的事,看幹出什麼績效,再來論斷不遲,不需預作討論與限制。
但從「扁珍之亂」的「不可治理」之害到「金馬亂政」之「閉門造車」之亂當中,新總統新時代,絕對需回到民主和選舉的本質,更重要的是要擺脫馬英九和陳水扁那種「統治者」的幻覺。讓「國家」和「總統」回到正常的相對位置。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年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執政團體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 」,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主人」狂態。遂忘了,總統、行政院長、部長、甚至是科長與科員,都只是「受託之功能代理人」,都該在制度下擁有他的權責。也該受到同樣的尊重。
民主憲政中,總統與政府應只是「受託執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國家機器分官設職,都是制度一環,也都是依法授權的「功能代理人」,都受到法令的制約與保障。
任何一個執政者要是自我沉溺在「統治者幻覺」下,將扭曲「權利」與「權力」從「代理人」變成了「所有人」。這就會有種「家天下」,國家是「家業」,官位、資源,當然可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壞事情都是壞官員害我的」,「功能代理人」成為補獲品,淪為「政治獎賞」或是「卸責道具」也不以為忤了。
身為「蔡總統」,就不該再有「蔡英文的自己人」和「不聽蔡英文命令的舊官僚與前朝遺民」兩種差別。
台灣政治喜愛搞圈圈,不只是馬英九與陳水扁,先前有「連家班」、「宋團隊」與「柯家軍」‧‧‧台灣政壇這些年,特別喜愛搞「誰家軍」、「某團隊」,「自己人」文化當道,這種「幫派政治」已證明了既不能納百川,也無法給人民許諾。
寄望蔡英文以馬英九與陳水扁為鑑,跨出「自己人」與「統治者」思維,一切都以回到體制內為依歸,尊重各種分官設職的設計本旨,建構一個決策更透明,程序更明朗的運作機制,先守各自法理上的分際,讓崩壞已久的國家機器能恢復運轉,離散的體系重新連結。
然後,在民主機制與資訊透明中,該改則改,該修則修,不合用的人依法處置,不該用的人就不要讓他越權;不該出現的人,就不能指揮國家機器。
「蔡總統」要尊重所有成員,需知,上至總統,閣揆、部長‧‧‧下至科員都是同等本質之「代理人」,都需在法定職權中行走,這樣,一個讓人民覺得有希望的新國家機器,也才可能逐漸浴火重生。
千千萬萬要忘了「蔡英文」!
不管「蔡英文」的可以幫忙與諮商的好朋友有多少?就任之後,「蔡總統」一切權力行使,都只有「國家體制」,不要再有體制外的「代理人」或「傳話人」,就算他們的意見,「蔡總統」接受了,也是「蔡總統」自己依法和相關官員去傳達,而且需記得這是「蔡總統」的意見,不是「某某人有這樣的看法」。
馬英九和陳水扁時代,「朋友」滿街跑,好像都可以和馬英九、陳水扁分享國家一樣,希望「蔡總統」就任後,台灣再也沒有「蔡英文的朋友」這詞兒,可以在公門中指三道四。
更不要為了「蔡英文」去刻意討好那些投給她的六八九萬選民,或是還沒投他的數百萬選民,而是要「領導」台灣走出對立夢魘,這是「蔡總統」的責任,而不是為了「蔡英文」競選連任的算計。
所以,一切作為,都不是為了「投蔡英文的689萬」或「不投蔡英文的幾百萬」當衡量基準。「蔡總統」所考慮的只有一個,「蔡總統」該怎樣「領導」台灣脫離對立,和選票無關。
請謹記陳水扁和馬英九從雲端墜落到地獄是如此快速,須知越有「權力」,越需要受到「法規範」,扮好「角色」,而不能再是一個「偶象」或「明星」的「個人」。
蔡總統時代即將到來,寄望台灣有一個「蔡總統」以身作則的「依法行政」的政府,照章行事的「蔡總統」。
至於那個政治新偶像「蔡英文」?就暫時消失四年,或八年吧!
(作者黃創夏,曾任 《新新聞》總編輯,現為《媒體野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