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被踢爆自稱是「龍王」、「龍少主」的蘇姓男子,其實只是涉嫌拐騙、詐財女信徒的神棍,檢方得知消息後,立刻將蘇男及他的妻子許姓女子聲押獲准,去年8月18日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詐欺等罪嫌,起訴兩人,今(8)日新北地院今依詐欺取財、強制性交、猥褻罪判蘇男27年6月有期徒刑,其中2年6個月可易科罰金,而許女則判22年有期徒刑,其中2年可易科罰金。
蘇男自稱「龍王」、「龍少主」,還自創一套「裸體開龍咒」改運法,將自己蘆洲區的住所稱為「龍神居」,只收女信徒,會要求對方要改運的話,必須要脫光光讓他在身上畫符、搓乳。
蘇男還訂出一套「龍女守則」,不僅每個月要繳2萬元供養金,可跟「龍王」性交、口交,藉此得到「精緣」,更要求對方到「龍神居」打掃,還被規定不得吃素,要多吃牛肉。
而許女則自稱是單親媽媽,在「龍神居」擔任助理,幫忙「龍王」替女信徒改運,但2人其實是夫妻,檢方調查發現,這對夫妻聯手詐騙金額高達318萬多元,受害女子超過13人,猥褻、性侵更達百次,因此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詐欺等罪起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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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男還訂出一套「龍女守則」,不僅每個月要繳2萬元供養金,可跟「龍王」性交、口交,藉此得到「精緣」,更要求對方到「龍神居」打掃,還被規定不得吃素,要多吃牛肉。
而許女則自稱是單親媽媽,在「龍神居」擔任助理,幫忙「龍王」替女信徒改運,但2人其實是夫妻,檢方調查發現,這對夫妻聯手詐騙金額高達318萬多元,受害女子超過13人,猥褻、性侵更達百次,因此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詐欺等罪起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