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邱姓男子因不滿賣金飾遭店家刁難,竟持刀刺殺銀樓陳姓老闆及李姓女會計,再搶走1千多萬現金與黃金。一審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但二審大逆轉,台南高分院認為邱嫌逃亡7年半無犯罪紀錄,仍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嫌於2007年4月3日上午前往陳姓男子經營的銀樓,意圖變賣金飾,下午5時再訪,持水果刀殺害老闆陳男及會計李女,共刺了28刀,最後還雙雙割喉,並帶走1千多萬現金及黃金。
店內人員往來多,警方比對邱嫌留下血掌印仍有誤差,他因此逍遙法外7年半。前年警方接獲舉報,稱邱嫌與死者曾有衝突,經傳喚比對掌紋後,出現多處吻合,檢警出示比對證據,邱男終於坦承犯案。
一審判處死行,但二審卻出現逆轉。台南高分院認為,邱嫌並非預謀殺人,且為看見店內金飾才起盜心,依據醫院精神狀況鑑定報告仍有教化可能,考量邱嫌沒有前科,加上犯後逃亡期間未再犯案,改辦他無期徒刑。
對於二審判決結果,被害者陳男的父親難以認同;律師謝以涵也認為被告犯後躲藏,手段凶殘,法官僅因沒在犯案便改判無期徒刑,讓他直呼「荒謬」,也無法撫平家屬心中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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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內人員往來多,警方比對邱嫌留下血掌印仍有誤差,他因此逍遙法外7年半。前年警方接獲舉報,稱邱嫌與死者曾有衝突,經傳喚比對掌紋後,出現多處吻合,檢警出示比對證據,邱男終於坦承犯案。
一審判處死行,但二審卻出現逆轉。台南高分院認為,邱嫌並非預謀殺人,且為看見店內金飾才起盜心,依據醫院精神狀況鑑定報告仍有教化可能,考量邱嫌沒有前科,加上犯後逃亡期間未再犯案,改辦他無期徒刑。
對於二審判決結果,被害者陳男的父親難以認同;律師謝以涵也認為被告犯後躲藏,手段凶殘,法官僅因沒在犯案便改判無期徒刑,讓他直呼「荒謬」,也無法撫平家屬心中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