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姿妙涉貪被判12年半「依法停職」 民進黨回應了!

▲林姿妙涉貪遭判12年半。(圖 /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佩君/台北報導-2024-12-31 15:35:30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今(31)日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回應,尊重司法,也希望當事人誠實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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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林姿妙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另涉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遭判3年6個月;另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處2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本案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

對此,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也希望當事人誠實面對;她強調,執政團隊不分中央地方,新的一年持續推展福國利民挺台政策,持續守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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