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黃姓女子被詐騙集團吸收,本月20日黃女前往中部,沿路從雲林高鐵站星巴克、南投草屯7-11超商跟被害人收款,第三站來到員林時被警方掌握,於某公寓大樓拿錢時被警查獲,大村分駐所員警在街頭逮人,查扣現金141萬2000元,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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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於20日接獲線報,指有詐騙車手欲前往員林市員林大道5段的一棟大樓會客廳,與周姓被害女子進行詐騙面交,員警獲報後立即出動逮人,成功捕獲黃姓女車手(26歲),並當場查扣逾141萬元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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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黃女當天搭乘高鐵前往雲林、南投及彰化等3縣市,陸續與3名女子面交取款,犯案地點分別為,雲林高鐵站的站內星巴克,涉案金額高達90萬元;南投縣草屯鎮某7-11超商,面交金額31萬元;彰化縣員林市的大樓會客廳,取得不法所得20萬元,全案將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通常收款車手出動,一旁會有一名收水手及一名監督車手,為製造斷「一次收款、一次結案」,不過這起案子為少見,鮮少有車手會連跑數個地點,再交給水手。員林警分局呼籲民眾,投資需謹慎,對於來歷不明的投資機會應保持警惕、避免落入詐騙陷阱,若有任何疑問均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