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27)日凌晨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場外聲援的「小草」得知後歡呼不斷。不過,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裁定3000萬交保還有兩大變數,包含檢察官如認柯文哲有羈押必要可抗告或另案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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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指出,北院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法律上是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等「罪嫌重大」,但沒有羈押的必要,所以3000萬保金及限制出境等替代羈押。
黃帝穎認為,檢察官如認帳房橘子潛逃等事由仍有羈押必要,有兩個方法改回羈押,第一,對北院交保裁定提起抗告,由高院審酌羈押要件;第二,另案聲押柯文哲,由強制處分庭裁酌羈押。
黃帝穎提到,柯文哲除了已起訴的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法案外,在北檢尚有四大案偵辦中,均可成為另案聲押的基礎,其中,百億元標案的魚果市場案與沈慶京有關,橘子潛逃的串證滅證風險在魚果市場案同樣存在,因此檢方仍可另案聲押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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