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26)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遭起訴,並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其他被告李文宗被求刑17年4月、沈慶京7年、應曉薇16年6月、彭振聲3年。合議庭於晚間18點30分開庭,由俊彥審判長負責柯文哲案,許芳瑜法官負責沈慶京、應曉薇,楊世賢法官負責李文宗、彭振聲。此外,該案聽庭民眾手機必須「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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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說明,合議庭原則在晚間6時30分開庭,但會再斟酌辯護人是否閱卷完成,如果辯護人爭執閱卷時間不足的話,可能會延後。而合議庭則由江俊彥審判長負責柯文哲(主法庭第七法庭、延伸法庭第六法庭)、許芳瑜法官負責沈慶京、應曉葳(第一法庭)、楊世賢法官負責李文宗、彭振聲(第八法庭)。
根據長達190頁的起訴書內容指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案土地法定容積率為560%,且京華城公司就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與北市府正在進行行政訴訟之事實,但柯因有意拉攏沈慶京牟利,於109年2月18日前某日,召副市長彭振聲到辦公室,親自向彭表達「京華城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1次」,表達悖離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認定之立場,明示彭振聲支持沈慶京訴求之意圖。
後於109年2月18日,市議員應曉薇同沈慶京、以及應曉薇之助理吳順民至北市府,由應與沈先到北市府11樓拜訪柯,隨後2人再走向彭振聲副市長室;彭振聲這時見應、沈2人,自柯文哲辦公室走來,沈的手上還拿著柯文哲時常在辦公室內食用的「花生米」,因而知悉2人甫自市長室離開,彭遂接續在副市長辦公室內接待2人。
應曉薇當場開口請求彭,就回復樓地板面積一事「幫忙」、「放水」。彭聞言即拍桌駁稱,「這違法的事,我不會做」同日應曉薇與吳順民拜訪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並向黃表明京華城樓地板面積應不僅使用1次,希望將回復樓地板面積一案,送都委會研議之訴求。
檢調也查出,沈慶京於109年3月23日,北市松山區東興路之威京集團3樓主席辦公室內,裁示張志澄、朱亞虎賄款210萬給柯文哲,並協調找來威京集團不知情的相關人員共7人,安排從集團領取每人各30萬元現金,再由7人名義、每人捐款政治獻金30萬元,於109年3月24日26日,分別匯到柯文哲掌握之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共計交付210萬元賄款。
檢方在求刑部分指出,沈慶京為打造政商實力,長期行賄應曉薇、吳順民,驅使二人向北市府官員施壓,促使柯文哲領導之市府違法核給容積獎勵,所獲不法逾上百億元,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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