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於台北市長任內,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大罪,今(26)日北檢上午偵結起訴,對柯文哲提起公訴求刑28年6月。知名律師陳君瑋受訪指出,此案件是涉及4大罪行,其中收賄求刑15年,可事實上收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最關鍵的重點在於「收賄金額」,且以過去案例來說,貪污在審判中有機會找到更多金流,因此最終判決也有增加刑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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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師陳君瑋(熊大律師)受訪指出,柯文哲遭求刑28年6個月,是包含4大罪行累計,收賄15年、侵佔政治獻金5年、侵佔木可公司6年、眾望基金會背信2年6月。且事實上收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以柯文哲目前涉收賄侵佔的千萬款項來看,求刑並沒有特別高。
一般來說,進入法院審理刑度有可能再下修,不過以貪污案為例,審判當中檢警有機會找到更多金流,
若查出來的不法所得再增加,收賄刑度也會上調。陳君瑋也提到,議員應采薇京華城容積率案涉收賄4000萬元,柯文哲目前卻只查出1710多萬,不排除後續後續有其他金流遭查出,且不光是現金,若建商有承諾完工後贈送房子,也屬於收賄的不法所得。
🟡柯文哲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懶人包
1、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京華城只有19年,不符合都更條件 ,都委會委員都反對,柯文哲卻堅持放行,最後收到1500+210萬的賄款,成立犯罪。
2、公益侵占罪嫌:邱珮琳、謝國樑長輩給的政治獻金,都變成柯文哲個人財產;柯文哲肖像權領出政治獻金,轉作為木可員工薪水,構成侵佔。
3、薪資背信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捐款」支付「競選總部與政黨薪水」
陳君瑋也進一步說明,為何選在12月26日偵結?有可能是扣押鼎越土地在法院於12月25日確定,後續檢察官比較沒有後顧之憂,不法所得可以拿的回來。至於朱亞虎(北市府兵役局前局長)為何能夠緩起訴,是因為他是第一個願意供出犯罪,成為犯罪破口,而從起訴書中可以看到包括陳智菡、許甫、學姊、吳怡萱、陳宥丞都將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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