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嫌圖利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獎勵,且在競選總統時,也涉入將外界捐款存入木可公關公司等處,當作私人金庫。北檢於今(26)日偵查終結,上午舉辦記者會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
其中柯文哲涉嫌4大罪,北檢求刑28年6個月,消息曝光後讓柯文哲支持者非常傻眼,不少人都表示:「這是代表阿北要被關到93歲的意思嗎.....?」引起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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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2大案件偵查終結!北檢起訴柯文哲求刑28年6個月
北檢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
正式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黃景茂、張志澄等共11人,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提起公訴。
其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求刑28年6個月。
柯文哲選民傻眼:關出來已經93歲!內行揭真相:起訴不等於判決
而在北檢公佈消息之後,有大批柯文哲支持者在社群平台留言表示:
「.....28年的概念是阿北出獄已經93歲了嗎?」、「關到93歲真的有點離譜.....到底查到做哪些事情啊」、「28年半真的好重,完全無法接受這個判決」、
「一堆人那麼緊張幹嘛,起訴又不等於判決,到時候就算真的有罪,刑期也不一定這麼長啦!」
根據「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介紹,所謂起訴的意思,是指檢察官依偵查結果,
如果足以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就會做出起訴的決定,並且做出起訴書,至於被告是否犯罪以及應該如何受到處罰,是交由法官決定。又因為法官認定犯罪所需要的證明程度,比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證明程度還要更高,
因此就算被告被起訴也不代表一定有罪而被判刑。
柯文哲遭起訴還不一定被關!過去真的有案例翻盤
在法官審判的過程當中,也可能獲得相關新事證以及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據,在法庭上被起訴之後由法官判決無罪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像是幾年前鬧得沸沸揚揚浩鼎案,前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與浩鼎創辦人張念慈曾經涉入收賄案件,在106年1月,士林地檢署偵結浩鼎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翁啟惠、張念慈。
最後在法院的判決,士院針對翁啟惠被控收受張念慈賄賂,協助浩鼎取得中研院「新一代酵素合成寡醣技術」涉及收賄罪部分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而張念慈等5人被控內線交易案部分也是判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仍認為檢察官舉證不足,最終仍判決無罪,
最後檢方也不再上訴,案件終於在110年2月結束,全案無罪確定。如今柯文哲被起訴,到底是不是真的有罪,其實最後還是要交由法院來判定才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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