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周五在國民黨主導下,強行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綠營痛批是毀憲三法。不過前立委林濁水說,《財劃法》是胡搞惡法無疑。但民進黨8年半執政,其中8年還全面執政,卻不主動修法,今天才面臨「被修法」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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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說,中央被修得哇哇叫,不公的縣市哇哇叫,但過去被不公平對待而新法多分到的地方民眾會怎麼看?但《選罷法》?《憲訴法》?通過的兩法如從總體憲改立場檢討,當然有再修改必要。但民進黨是從這樣的建黨初心出發,還是從擁護過去唾棄的權能區分五權憲法出發?民進黨要想清楚。
至於《憲訴法》林濁水說,修法通過的憲法法庭判決門檻被批太高:10大法官參與審理9票一致才能判決,太過份了。那麼現行的: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這不是10大法官中8人一致才能判決?這不過份嗎?居然計較 是8是9?8跟9有有差這麼多?差一票就天崩地裂?
林濁水說,除非藍白惡意投不同意票,或杯葛,提名的7位大法官甚至會像陳水扁總統時的監委一樣全部被封。大法官就只剩8人,可以開會嗎?若4年後再遇朝小野大(不論是藍大綠大)會不會大法官剩兩三個?甚至0?問題要推演還可以有一連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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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說,如果演變得那麼惡劣,坦白說已經是「純政治問題」,在法律上找解套的空間,機會渺茫。美國大法官曾栽決「政治問題不審」,中華民國大法官會議也曾仿效。但是,本來《憲法》就是規範政治角力的根本大法。只是坦白說中華民國四不像,不務實的整套《憲法》,不只這樣的功能薄弱,根本就是激化政治鬥爭的亂源。兩大黨不誠實的面對這根本問題,只有繼續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