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間,台鐵浮洲站發生落軌事件,年約50歲的梁姓男子,供稱因積欠債務想不開跳軌,未料竟大難不死、趁隙落跑,事故造成北部列車大誤點。21日凌晨,梁男見事情鬧大,主動向警方自首,被依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函移新北地檢署偵辦。台鐵表示,此事件影響58列次、3200分鐘,如經證實,是人為蓄意侵入路線致遭列車撞擊,將向該當事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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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間事發後,警消人員隨即搜索落軌者,卻花了2個小時都找不到人,事故共影響58班列車大誤點、耽誤3200分鐘,且因正值下班尖峰時間,造成許多民眾受到影響。對此,台鐵指出,此案目前由鐵路警察偵辦中,如經證實為人為蓄意侵入路線致遭列車撞擊,除依違反鐵路法57條第1項第2款「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移請鐵路警察局對該當事人裁處外,相關損失也將向該當事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