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19)日公布「113年度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其中無印良品所販售產品有多項檢驗不合格與標示不清,開罰5萬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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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於今年9至10月間,協同全國22縣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度「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查核製造業及販售業,製造業者部分,共計查核25家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製造業者之食品業者登錄、來源文件保存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結果均合格。另於製造業及販售業查核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之成品標示,共完成250件,其中238件合格,12件標示不符規定,均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主要違規為耐熱溫度標示不實、未標示食品接觸面材質名稱或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未標示耐熱溫度、未標示一次性使用或重複性使用或等同意義字樣。
食藥表示,另有抽驗含塑膠淋膜之植物纖維類、塑膠手套、塑膠奶瓶、矽膠類及其他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等食品容器具共100件,檢驗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螢光增白劑、塑化劑、嬰幼兒奶瓶等)、蒸發殘渣、材質試驗-雙酚A、材質鑑別及耐熱溫度標示符合性,其中2件矽膠類產品初抽驗檢出塑化劑不符規定,經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均已無產品可供複抽驗,後續列入加強管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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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專案結果,1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中,無印良品小料理匙遭檢出塑化劑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標,另有4樣產品標示不清,包括2公升壓克力冷水筒、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方形及圓形矽膠製冰器則因標示不清違規,地方衛生局對其共裁罰新台幣5萬7000元;迪卡儂水壺標示不符規定,包裝與本體標示的耐熱溫度不符,地方衛生局對其開罰4萬元;彰化縣優之館有限公司杯蓋矽膠貓耳朵10cm品項,驗出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食藥署提醒,相關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確保產品製造及標示等環節均符合相關規範,食藥署將持續把關市售食品及相關產品之衛生安全,讓民眾食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