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樓以上住宅注意!2025元旦起「少做1事」就慘了:最重罰30萬元

▲6樓以上集合住宅從2025年元旦起,納入公安申報,每4年進行申報,違者依《建築法》最重罰30萬元。(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2024-12-19 07:00:00
你家是6樓以上的公寓或華廈社區嗎?國土管理署宣布,6樓以上集合住宅2025年元旦起,將納入公共安全申報範圍,建物所有權人(管委會)或使用人應每4年進行申報,如果沒有按時申報,依《建築法》規範,將面臨6萬至30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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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住宅大樓公安申報頻率
◾16樓以上:每2年申報1次
◾8至15樓:每3年申報1次
◾6至7樓:每4年申報1次(2025年1月1日起)

🟡 集合住宅大樓公安申報檢查項目
◾直通樓梯
◾安全梯
◾避難層出入口
◾昇降設備
◾避雷設備
◾緊急供電系統

▲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正是公安檢查重點之一。(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 未依規定申報罰則
◾《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裁罰6-30萬元罰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48條第4款:裁罰1-5000元罰鍰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現行集合住宅公安檢查項目重點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6大項,考量集合住宅人員進出相較單純,該6項有可能因為人為違規或設施維護失常,因此列入年度公安檢查項目。

一般常見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正是公安檢查重點之一,目的是為確保民眾進到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應該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以確保民眾生活空間與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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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國土管理署也提醒,11樓以上危險建物必須在2年內成立管委會,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地方政府應針對11樓以上建築物逐案進行清查,只要「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安全設備」中有一項檢(複)查不合格,即屬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並要求一律在2年內成立管委會,若逾期未成立,可按戶裁罰最高20萬元罰鍰,也就是說如果社區有100戶,最高罰200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的話還可按次處罰。
 

▲集合住宅公安申報懶人包。(圖/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提供)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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