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受限不動產放款天條,即銀行法第72條之2限制,房貸接近滿水位,傳出銀行不得不持續「搶錢」,以較高利率吸收存款,以增加不動產放款水位。對此,金管會今(17)日表示,若符合銀行內外部流動性及風險控管規範之下,這屬於銀行自主經營的範疇,但以短期負債籌措資金,支應業務發展,要注意流動性相關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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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表示,銀行主要業務就是吸收大眾存款,提供資金中介。為持續業務動能,部分銀行依業務規模及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考量,給存款戶較優惠的利率條件,若在符合銀行內外部流動性及風險控管規範之下,這是銀行自主經營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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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經銀行了解,本國銀行存款總餘額在今(2024)年1至11月之間,月增只微幅成長0.17%至1.1%,看起來差異不大。
不過,銀行局提醒,銀行若以短期負債籌措資金,支應業務發展,要注意流動性相關風險控管,金管會也就銀行短期性流動性情形,有訂流動性覆蓋比率,也就是LCR相關規範,今年以來本國銀行整體LCR都超過120%,各別銀行也都高於法定最低標準,即100%,整體銀行流動性尚屬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