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食安釀6死 消基會提團體訴訟向遠百等3業者求償2.9億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陳雅萍(左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鄧惟中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就寶林茶室事件到台北地方法院,正式提起團訟遞狀,對3業者求償2億9301萬餘元。(圖/記者徐敏娟攝)
記者徐敏娟/綜合報導-2024-12-11 16:30:00
今年3月,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總共造成6人死亡27人受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1)日到台北地方法院,正式代替30名受害者家屬提起團體訴訟遞狀,向寶林公司、遠東百貨以及大時代餐飲3業者,求償2.9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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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說明,消基會原本一共收件32件,包括6名死者家屬、16名傷者申請書,原本的32名受害者中,有2名死者父母在馬來西亞,選擇和解,因此這次總共替30人提起團訟。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表示,經與台北市政府開過專家會議,認定本件為食物中毒,且為細菌所產生,故其因果關係得以證明,且有33件經檢驗呈陽性反應,代表確實受到毒物影響。蘇錦霞也提到,消基會替受害者提出團訟的訴訟過程中,希望業者能秉持服務消費者與解決紛爭的態度,不必等到法院判決出爐,能先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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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基會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的損失,包括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精神慰撫金,以及3倍懲罰性賠償金,將向寶林茶室、台灣大時代、遠東百貨等3家公司,連帶求償共計2億9301萬9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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