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台中一名林姓男子,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嫌犯劉益亨等4人後,因不願服從,竟慘遭劉男等人當成豬仔」拘禁,不只被上手銬腳鐐、還以膠帶蒙眼及封口,更被4人分持手銬、球棒及徒手輪番毒打凌虐致死,還被棄屍在新社山區公墓。這起「台版柬埔寨」事件,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依重傷害致死等罪,各判4人有期徒刑16年6月至10年6月不等,其中劉男遭判15年6月,二審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0)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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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嫌犯劉益亨、鄭名良、任睿麟及黃偲維等4人,加入詐騙集團組織當「水房」強控手,拘禁監視「豬仔」,一名林姓男子於2022年12月6日將銀行帳戶資料,交給該詐團作為人頭帳號後,隔天凌晨,就被劉男等人帶到中市北屯區某據點私行拘禁。因林男不願就範而掙扎、喊叫,劉男等4人,竟分工凌虐,對林男上手銬、腳鐐,以膠帶蒙眼、封口,甚至下重手教訓,持手銬及球棒輪番敲擊林頭部,施虐10分鐘後,林男被活活打死。
劉男等人發現林男沒了動靜,失去生命跡象後,還拿電擊棒,施予人工呼吸CPR搶救,但搶救無效,這4人就把林男載到台中新社山區某公墓棄屍。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依重傷害致死及私行拘禁罪判刑。一審量刑,劉益亨判刑15年6月,鄭名良則與另一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加重其刑並判刑16年6月;其餘二名被告任睿麟、黃偲維,各判12年與10年6月徒刑,任男與黃男因另犯私行拘禁罪,各判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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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劉男等4人與檢察官均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也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未逾越法定刑範圍、未濫用裁量權限以致輕重失衡,用法並無違誤,10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