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外勤人員近1600名,2年來累積超勤時數高達110萬小時,最高紀錄的消防員累積2640小時、相當於一般人330個工作天!市議員吳佩芸批評中市府不願比照新北與高雄,編列額外的加班費預算,僅一味逼迫基層「補休再補休」,繁重工作轉嫁同事,惡性循環換職務代理人加班,根本挖東牆補西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佩芸今(5)日質詢時指出,消防員超勤加班已是各地方政府無法逃避的嚴重議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修法後,明文限制超勤時數補休期限兩年,期滿前須補休完或核發超勤加班費。目前新北、竹市、高雄為去化消防員累積超勤時數,編列額外加班費預算,台中市卻不願編列,一再逼迫基層消防員補休、補休、再補休。
吳佩芸說,台中市外勤消防員不到1600人,今年9月底累積超勤時數,2023年度45萬小時、2024年度65.8萬小時,加起來110多萬小時,平均每位消防員累積接近690小時(相當於86個工作天),時數最高的消防員高達2640小時(相當於一般人330個工作天)。
基層消防員被要求以補休方式去化累積的超勤時數,吳佩芸指出,不合理的要求有如挖東牆補西牆,積假的人補休,原負責業務落到職務代理人身上,代班同仁一人做兩份工,只能超勤加班,陷入過勞又積假的惡性循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佩芸認為,市府若想單靠補休消化誇張的超勤時數,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應該增編加班費預算,讓基層消防員自由選擇補休或領加班費。但消防局長孫福佑認為,對少數人進行加班費補償並不合理,且10月的剩餘時數已有下降。
消防局事後以新聞稿說明,市府為維護消防員權益,除依規編排服勤時數,兼顧工作效率。若同仁服勤有超時加班,消防局也已依規編列加班費供同仁申請,若申請後仍有剩餘時數,同仁可於法定期限內完成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