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進入高峰期,疾管署今(4)日宣布,自12/15到明(2025)年2/28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使用對象,新規範新增「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或同班同學發病者」為用藥對象。同時呼籲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旅遊及接觸史,若病患符合重症通報條件,應及時通報,並對符合用藥條件者盡早給藥,降低重症及死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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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疾管署統計,上週流感門診急診就診約7.1萬人次,自今年10/1到12/2間,累計286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佔59%,另死亡病例累積52例,均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確定病例數及死亡數均為10年同期最高。
疾管署表示,因應113年到114年流感流行高峰期防疫需求,經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會討論決議,今年12/15到明年2/28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疾管署指出,目前類流感急診就診佔10%,預計2週就會達到進入流行期標準,加上流感重症、死床個案多,還有門急診就診人次等綜合評估,因此訂定在12/15擴大使用,另春節前後也可能進入高峰,因此訂到2/28前為止,屆時再看有無需求延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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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表示,目前全國約有4000家合約醫療機構均已配置公費藥物,包含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若醫師判斷病患符合公費用藥條件,不需快篩就可開立公費藥物,確保患者及時治療。不過因流感抗病毒藥物未納入健保給付,用藥仍需依醫師專業評估。
疾管署提醒,若類流感患者出現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意識改變或低血壓等,應立即就醫65歲以上長者與學齡前幼兒等高風險族群,應儘速接種流感疫苗。同時,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等個人防護習慣,有助降低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