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偵查隊施姓小隊長,今(2)日上午在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施姓小隊長控訴不僅遭受職場霸凌,甚至求助議員幫忙申訴時,還遭到檢廉人員依貪污罪偵辦。上午新莊分局也大動作開記者會,發出七點聲明駁斥,更強調「不容許部分員警想趕搭霸凌順風車,不實指控單位主管,來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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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也發出聲明表示,本署偵辦施姓被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多方蒐證,經評估案件成熟後執行,本案立案偵辦及執行計劃及時程,均係依法處理,與所謂霸凌情事並無關聯。
據悉,施姓小隊長從警35年,與現任新北市警局偵查隊長徐子胤曾是同事,但施小隊長控訴,徐子胤擔任隊長後,未經溝通就拔掉機動組小隊長的職務,還將隊員調走。去年11月20日,施小隊長確診血癌,請病假到今年3月,返隊打長病假單,核准程序上被隊長刁難。到了今年6月,發現自己座位在徐子胤授意下,未經同意,被其他隊員使用,私人物品也被清空移置紙箱,施小隊長完全不知情,也未被告知,等種種霸凌事件。
施小隊長說,11月29日清晨7點,廉政官登門通知他,9點需到案說明,因他曾收下里長要給隊上的加菜金2萬元,被新莊警分局用貪汙罪法辦。施強調,加菜金制度已行之有年,所有各方單位給的獎金、加菜金他都是用於隊上,而且所有公積金款項在自己卸任後,都如實交接給隊長徐子胤,當時隊長並無異議。因此他質疑,此案件是發生在去年7月,如果當初分局長官知情且懷疑他涉貪,為何沒有任何動作?為何選在施小想控訴霸凌案件前,突襲法辦他?
對此,新莊警分局發出聲明駁斥,本分局偵查隊因統調導致人員不足,故裁撤機動小隊並調整施員至其他小隊擔任小隊長職務。偵查隊並未收到該筆加菜金,對於施員所述毫無所悉;該案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份即立案並指揮廉政署調查,本分局並未參與任何偵辦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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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警分局表示,施員自去年10月起即開始請病假,今年3月9日填製假單,申請自今年4月19日迄明年1月1日休長期病假,該案於長期病假起始日前20日即批准,並無霸凌情事。因隊上電腦設備有限,故安排支援警力暫時使用施員位置及電腦設備辦理公文,經調查後,新北地檢署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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