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朱元璋第19代傳人的北市前里長朱雪璋,因設局「深海閻王」王毓霖遭判6年定讞,目前還在服刑,遭李姓姊弟指控,和其胞弟朱雪瓏涉嫌聯手侵占母親500逾萬遺產,兩人被依詐欺罪起訴,士林地院一審判決朱雪璋、朱雪瓏兩人無罪,今(28)日,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朱雪璋被判1年徒刑,並沒收侵占遺產179餘萬,可上訴,胞弟朱雪瓏則被依偽造文書罪,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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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被判決無罪的朱雪璋,當時聽到判決還不斷感謝法官,今因腳踝受傷,改坐輪椅出庭,聽到被判刑一年時,朱雪璋沒有太大反應。本案緣於朱雪璋在母親去世前,發現李姓姊弟與母親互動緊密,赫然發現對方竟是同母異父的手足。且朱母於2020年2月27日去世時,留下500多萬遺產,朱雪璋為霸佔母親遺產,2020年3月18日,到大安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影本,又恰未申報遺產稅額等,與李姓手足互生矛盾,並向胞弟說自己可以負責跟李姓手足溝通、處理母親遺產後事。
朱雪瓏因此將已填妥自己年籍資料、母親遺產明細資料的遺產稅申報書、繼承系統表等資料交給朱雪璋,朱雪璋再將遺產稅申報書、繼承系統表填繼承人「唯有朱雪璋、朱雪瓏」,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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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璋取得不實遺產稅免稅證明書後,隨即告知朱雪瓏已可領取母親名下帳戶遺產,並將不實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交給朱雪瓏,委託他去提領。朱雪瓏雖因證明書上繼承人竟無李姓姊弟而覺有異,但朱雪璋告知願負責告訴人李姓姊弟應繼遺產妥善處理。朱雪瓏取出508萬5724元遺產,扣除生前醫療、看護、生後喪葬等費用支出共169萬96元,加計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退回的溢繳信用卡款項6419元後,將所餘遺產的四分之三、268萬8616元交給朱雪璋,朱雪璋旋即存入前妻名下帳戶。後因國稅局告知李姓姊弟遺產稅務「已經辦畢」,姊弟倆才驚覺不妙,控朱雪璋兄弟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