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被檢方指控涉詐1455萬助理費,9月底檢方收網前,黃紹庭搭機跑到中國,隨即神隱失聯,總共待了3天才回台投案,一下飛機就遭檢方拘提聲押禁見,法院也火速準裁,當時黃紹庭自錄影片澄清沒有詐領助理費,經檢察官後續偵辦時,黃紹才裁坦承全部犯行,並繳回1455萬的犯罪所得,檢方今(28)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起訴,不過檢察官認為他已坦然認錯,配合司法偵辦,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調日前接獲檢舉稱,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在9月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帶回黃紹庭雙親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不過法院裁定無保請回。
不過,第一時間檢調卻找不到黃紹庭本人,一查之下赫然發現他在檢調收網前半小時,從小港機場搭機飛往中國廈門,讓檢廉無法順利拘提他到案說明,黃紹庭任遠在中國時,就自錄影片澄清自己奉公守法,從未詐領助理費,隨後於29日下午2點搭機返台投案,剛落地就被檢警帶回偵訊,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黃紹庭被收押後,向檢方坦承犯行,同時把詐領的1455萬助理費全數繳回,協助檢方釐清犯案過程。
檢方指出,黃紹庭為3連霸議員,從2014年12月25日當選後,他以妻子及12名助理的名義,填載不實高額薪資製作相關文件向高雄市議會辦理申報,等高雄市議會撥款後,再交代助理前往提領並交由自己運用,或是依黃紹庭指示存入扣繳帳戶,用於支付黃紹庭私人或服務處的電話費、台電電費等款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認為,長期指示以申報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助理補助費,犯罪所得高達1455萬餘元,惡性重大,於查緝之初利用媒體資源散播不實訊息混淆視聽,但考量他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指證共犯,確實有利於釐清部分案情,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有助於減少浪費司法資源,倘於審理時仍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念及其已坦然認錯、配合司法偵辦、並盡力彌補犯罪損害等情,予以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