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深夜,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在南屯區執行酒駕取締勤務,竟攔到「自己人」,一名2線3星劉姓警務正酒後開車,酒測值高達0.54mg/l,後續依公共危險罪法辦,市警局核定大過一次後調職,其主管也分別記過與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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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姓警務正曾擔任派出所所長,23日晚間飲酒後仍堅持開車,並於永春東七路、龍富十五路口被轄區員警攔查,經測劉員酒測值高達0.54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對此,中市警局指出,劉員當時是休假,攔查他的基層員警公事公辦,依取締酒駕程序執行酒測,酒測濃度逾0.25毫克的公共危險罪標準,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續劉員記大過,並從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職務,調任為中市警局行政科警務正,原單位第一層主管股長記過一次、第二層主管主任申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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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台中警方風紀案屢出問題,前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林明佐,遭台中地檢署起訴指控,於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的大隊長任內,涉嫌當「內鬼」,將機密洩露給九州犯罪洗錢集團,且有不明來源財產的貪污所得高達4451萬餘元;檢方懷疑派出所涉嫌開假罰單,同步搜索4個分局,帶走10多名員警後,1人收押、10人交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