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前年公開點名,前中華民國小姐冠軍張淑娟是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緋聞案」的女主角,張淑娟憤而控告,周玉蔻和蔡玉真2人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今(26)日將周玉蔻、蔡玉真依個資法各判處1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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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周玉蔻、蔡玉真見台北市長蔣萬安被提名為台北市長候選人,在節目《辣新聞152》及其等個人臉書爆料張淑娟是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張淑娟不忍受辱,在議員王鴻薇的陪同下,親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而周玉蔻當天提早抵達北檢,向媒體表示要向張淑娟道歉,隨後還和王鴻薇爆發口角,兩人在北檢外互嗆「蟑螂、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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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周、蔡供稱是從一名曾任晶華酒店VIP訂房主管戴姓女子那裡聽到的,但戴女打臉2人說法,稱自己不曾替張淑娟在晶華酒店訂房,也不可能在餐廳提及此事,晶華酒店也沒有保存訂房資料及入住紀錄,且是直到張淑娟要提告,蔡玉真才LINE她、周玉蔻才去餐廳找她。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知名新聞工作者,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之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及利用張淑娟個人資料之言論,引致其他新聞媒體廣泛報導。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雖為認罪,但二人犯罪態度難認良好,考量周玉蔻、蔡玉真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