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霸凌輕生案 謝宜容免職恐翻盤?這點遭批「有程序瑕疵」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發生霸凌案,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不過,法界人士認為,考績會前15分鐘才傳訊息通知謝女出席,若提出行政訴訟恐遭法院撤銷,讓謝宜容一舉翻盤。(圖/取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官網)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2024-11-21 10:56:34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發生霸凌案,39歲吳姓員工疑似不堪北分署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輕生,勞動部部長何佩珊昨(20)日於立院就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不過,法界人士認為,考績會前15分鐘才傳訊息通知謝女出席,若提出行政訴訟恐遭法院撤銷,讓謝宜容一舉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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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發署長謝宜容遭指控霸凌,她神隱多日終於在20日晚間道歉,並且發出聲明指出,因為領導風格、行為作法有諸多不當,導致同仁承受重大身心壓力,她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但是該名公務員輕生是因為超時工作、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與謝宜容無關。

謝宜容的律師也表示,新聞媒體報導內容、網路民眾透過社群平台的留言內容,恣意混淆將員工不幸輕生的原因歸咎於職場霸凌,已完全悖離事實真相,嚴重傷害謝宜容的社會名譽。

面對謝宜容的懲處,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公務員考績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原處分機關應該要在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而謝宜容在考績會前15分鐘才被通知出席,恐怕在程序上所有瑕疵,若謝宜容提出行政爭訟,就有可能翻盤,被記2大過免職的懲處也可能有所變動。

該名法界人士也分析,救濟層面方向,謝宜容可以向原機關申請復審,若複審認為無理由,將送保訓會,謝女可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撤銷訴訟,由於有程序瑕疵,恐被法院認為違法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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