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藥專利期滿後,其他藥廠可申請含有相同主成分、劑型、劑量的學名藥上市,以紓解藥物短缺、降低藥價。不過,有部分民眾對學名藥的藥效存疑。對此,食藥署今(20)日邀請專家說明強調,學名藥審查過程嚴謹,且選定臨床試驗對象到通過「生體相等性試驗」,不僅符合國際標準,也確保療效、安全性與原廠藥無顯著差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許多民眾對學名藥常有迷思,認為「學名藥沒有臨床試驗」,或是「只有原廠藥的8成效果」,以及「可以透過BE試驗賺錢」、「受試者參與BE試驗不受任何規範」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當原廠藥專利期滿後,其他藥廠可以申請含相同主成分、劑型、劑量的學名藥上市,除了賦形劑外,原廠藥與學名藥在主成分、劑型、劑量,又或是民眾在意的安全及療效上,都是相同的。
台灣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學會理事長張芳維也表示,民眾對學名藥最常見的迷思,就是學名藥沒有經過臨床試驗,但事實上學名藥需要經過「藥品生體相等性(BE)試驗」過程,這就是一種臨床試驗,藉此證明學名藥的療效及安全性,與其對照的藥品相同。
張芳維表示,另一個常見迷思是「學名藥效果只有原廠藥的8成」,依照國際法規單位公認標準來認定,學名藥與原廠藥的生體可用率參數經計算,其90%信賴區間介於80%至125%,兩藥品的吸收率與程度一致,以確保兩者在臨床具相同的療效及安全性。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至於另一迷思「可透過參加BE試驗賺錢」,張芳維表示,參與試驗不會接收任何報酬,通常僅針對交通費、餐費、營養費給予補助,且應遵守受試者同意書所規範的內容、職責、義務、相關禁忌等。更以台積電代工晶片是世界第一比喻,國內藥廠不遑多讓,國內學名藥廠都是經過嚴謹的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認證。
王德原則表示,學名藥是國立象徵,原廠藥專利到期後,以學名藥取代是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