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似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霸凌,日前輕生引發輿論譁然。對此,監察院表示,將依《監察法》第30條規定,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
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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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
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
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
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
監察院表示,依《監察法》第30條規定,
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
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監察院說,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
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
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
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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