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日前涉嫌在高鐵車廂毆打女乘客還持刀刺餐桌,被警方逮捕後,昨(18)日上午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問後以陳男涉犯恐嚇公眾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晚間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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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16日上午陳男於高鐵台中站搭乘814次列車,由於座位已滿,陳男便坐在車廂間通道,被害女子於高鐵苗栗站上車,進入車廂時發現陳男坐在車廂出入口,陳女直接跨越坐在地上的陳男,陳男隨即口頭表達不滿,女乘客則進入第10車廂入座,並未通報相關人員。
列車行經板橋站時,陳姓男子前往第10車廂理論並毆打女乘客,目擊民眾見狀立即勸阻,不料陳男竟從後背包取出1把長刀,隨即大力刺入餐桌,幸未造成其他旅客傷亡。列車長與服勤員接獲通報趕至現場,同時通報高鐵行控中心請求鐵警到場。鐵路警察局台北分駐所立即派員趕赴高鐵車站,但陳男在高鐵列車抵達台北站後,從第10車廂後車門下車逃逸。
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發現陳男逃逸後還變裝和不斷製造斷點,最後逃到南投縣住處。16日下午4時,警方在南投將陳男拘提到案,陳男對於案發原因並未多說,只表示帶刀是為了防身。警方昨日中午依刑法恐嚇公眾罪移送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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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等羈押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法院裁定2萬9千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