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妙齡女子,9月底下午騎機車出門後被檢舉達人盯上,父親一口氣收到7張未打方向燈的罰單,一口氣噴掉12600元,違規時間竟只有前後2分鐘,氣得砸壞女兒機車,不讓她再出門。妙齡女的舅舅認為檢舉達人太離譜,向市議員江和樹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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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檢舉達人最喜歡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是未打方向燈,全國2023年「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規」案件數多達108萬3千607件。台中市大里區20幾歲的林姓女子,9月23日下午自家中騎機車出門不久,就被檢舉達人盯上,短短2分鐘被拍下7次未打方向燈的畫面。
據了解,林女平常騎車常忘了打方向燈,之前也被檢舉達人盯過,父親提醒她多次,這次又為了沒打方向燈,短短幾百公尺被拍了7次,依一張罰單裁罰1800元來算,林父秒噴12600元,氣得拿棍子怒砸女兒機車,嗆她「看妳以後怎麼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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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檢舉達人鬧得人家庭失和,心疼外甥女的舅舅看不下去,向市議員江和樹陳情。林父表示,自己沒把女兒管好,違規受罰無話可講,但檢舉達人真的太離譜了!這樣密集跟蹤一個年輕女孩,讓家長提心吊膽,又急又氣才會砸車。
但江和樹認為,2分鐘內7次未打方向燈未免太誇張,經用手機導航演算,判斷全程應在4分鐘內才合理。由於先前也有其他車主被連續處罰的前例,交通部曾表示,針對變換車道、轉彎未打方向燈數次違規,依法可分別處罰,也為了防範民眾遭尾隨被連續檢舉,《道交條例》明訂檢舉同一輛車2次以上,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1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避免舉發違規的間隔過密、次數過多,以符合比例原則。江和樹為此表示,將協助林女循相關管道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