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改善仍有待進步!去年立法院對交通罰則「未停讓行人」提高罰鍰上限到6000元,但是仍然有駕駛不當一回事,近日在嘉義就有民眾拍下,有2名小朋友綠燈正準備過馬路,甚至還有舉手示警,
結果一輛白色轎車迎面而來明明應該有看到,卻沒有禮讓還加速轉彎通過,讓網友全看傻眼表示:「先送你6000元罰單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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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民眾在臉書社團
「交通違規檢舉教學(公開版)」貼出影片,只見有2名小朋友在嘉義市的西區中山路、民生北路口等待過馬路,
綠燈之後兩人開始走在斑馬線上,還舉著手來示警駕駛人,結果馬路過了一半,一輛白色轎車準備要右轉,竟然沒有停下來禮讓還加速過彎離去。
該舉動讓拍影片的民眾大傻眼表示:「阿你不用讓喔!」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氣炸直呼
「都已經舉手了,還有這種白目駕駛,是不是真的要罰到6萬才會怕才會讓?」、「這種硬要過真的是先送他一張6000元罰單」、「這影片一定要檢舉,絕對是送你最高6000元罰單」、「小朋友都已經舉手了,到底在幹嘛,駕照是雞腿換的嗎?」
真的不要鬧!汽車未停讓行人最高直接罰6000元、記3點、上課3小時
然而如果還是不清楚未停讓行人相關規定,《NOWnews》也再整理一次「未停讓行人」的規範以及所要面臨的罰鍰以及後果,民眾千萬不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也希望共同打造安全的用路行為。
根據現在交通法規規定,汽機車如果沒有停讓行人,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且將記點3點,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慢車罰鍰300元至1200元。而相關判罰的規則,是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一個車道寬(大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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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駕駛人應該停讓行人的區域包括「畫設行人穿越道之路口」、「畫設行人穿越道之路段」以及「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
如果駕駛人因為沒停讓造成傷亡的話,應負刑事責任且加重其刑至1/2,且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民眾真的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