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週刊今(5)日爆料,柯文哲2022年11月1日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對此,柯文哲律師團發出聯合聲明,知名律師黃帝穎表示,聲明有3大意義,包括沒否定週刊說法、打臉民眾黨跟柯文哲妻陳佩琪,以及律師團沒有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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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今(5)日在「前進新台灣」表示,律師團聲明有3大意義,第一、如果週刊所寫不是事實,律師團應該會駁斥,聲明卻說「相關內容尚待調查」,換句話說並沒否定內容。黃表示,3個律師都有收到裁定書,如果裁定書內容很厚應該回家讀得很熟,準備要不要抗告,而律師有抗告期限的壓力,所以還是必須讀好裁定書。
黃帝穎近一步表示,第二是打臉民眾黨跟柯夫人陳佩琪,因為是否提起抗告,應是和柯文哲,也就是當事人討論之後才決定,但當柯文哲確定被延押時,「民眾黨做什麼新聞?抗告;陳佩琪做什麼?抗告。講了半天之後人家都還沒決定,這樣的假新聞被律師團直接打臉」。黃痛批,民眾黨與黃國昌在做新聞議題,「法律上有沒有尊重人家?真正有權利抗告的是當事人柯文哲,不是你們外面喊來喊去的那些人。政治操作,大於法律的權利保障」。
黃帝穎接續指出,第三是關鍵,聲明中的「律師團嚴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代表,洩密內容不是出自律師團,「消息不是我們透露的,但是實際上是不是,我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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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表示,雖然聲明文字很少,但背後都有意義,尤其聲明第二點,「有沒有抗告柯文哲都還沒決定,不是黃國昌那些人,或民眾黨政治操作可以決定的」,打臉民眾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