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齡化,父母對於財產傳承各出奇招,有一父親,因土地出售後,買方發現土地遭人占用,主張解除契約,父親突發奇想,希望兒子可以直接將土地買回,同時可避開自己未來將土地送小孩的「贈與稅」,地政士(俗稱代書)鄭文在則指出,「這樣的做法,業界稱作『三角移轉』,屬於觸法行為,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罰鍰1億。」所幸在地政士提醒下,該父親打消了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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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現有稅制,每人每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一旦超過則課徵10~20%不等稅率;若生前未規劃完善,發生遺產繼承,以父傳1子來說,免稅額共1,527萬,包括免稅額1,333萬、直系血親扣除額1人56萬、喪葬扣除費138萬,超過將課徵10~20%不等稅率
避二等親買賣贈與 「三角移轉」是犯法行為依照現行法令,二等親內買賣,若低於市價過多,國稅局仍會視為贈與,並追稅,而所謂的「三角移轉術」,就是父母先將不動產售予他人,兒女再將用同樣價格買回,可避開二等親內買賣問題。
鄭文在指出,事實上,國稅局也不是笨蛋,過去曾有不少人為了避開贈與稅這樣做,但買賣金流、目的等,交代不清楚,最終都還是被認定是「贈與」,最終還是必須繳交贈與稅,而且一旦被認定是以詐術或不正當方式逃漏稅捐,視情節重大與否,還可依稅捐稽徵法處5~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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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節稅並不難 該繳的就要繳鄭文在表示,納稅是每一位國人之義務,財產的傳承,有生前贈與、繼承、遺贈等方式,以生前贈與來說,父母每人每年有244萬免稅額,2人就是488萬,逐年贈與可以解決大多數人的問題;而繼承部分,基本免稅額則是1,333萬,不動產則是採公告現值計,約市值的1/3~1/2不等。
生前贈與搭配遺產繼承,大多數人都可以合理的合法節稅到幾乎免繳的地步,如果這樣還無法免稅,他說,「那就代表是國家認為必須好好繳稅的族群了,這時候就好好履行義務,不應花過多精神,做一些國家法律不認可的事情。」